11月8日下午,在“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公司邀请外聘律师傅翔开展了一次题为“监察委与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风险”的法治宣讲课。总部中层以上干部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聆听了此次宣讲课。
傅律师着重介绍了国家设立监察委之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了易产生风险的业务领域,并就如何区分国有企业相关责任人失职罪、滥用职权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进行讲解、列举了相关案例。
在国资国企全面推动合规管理的大背景下,如何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合理合规合法,如何保证职务行为不越“红线”,在这一次法治宣讲课程中,得到了解答,促进了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