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4/01/06 11:05:00 来源: 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

各市、州、县粮食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统一部署,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绩。但是,目前在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中,存在着建设目标不明确、建设不规范、经营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整体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吃湖北粮”的战略决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确保放心粮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的意见》(鄂政发〔2013〕54号)精神,全省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共规划建设改造103家放心粮油配送中心、1600家放心粮油连锁店,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放心粮油市场网络体系。
  二、建设原则
  (二)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政府加强对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的引导,加大对放心粮油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依托社会力量,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的原则。各地要根据粮食产业发展方向、粮食供需趋势、市场发展环境等实际,将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与完善粮食供应应急体系、军粮供应网点、粮食信息监测网、粮食现代物流统筹规划。放心粮油配送中心1个县(市、区)1家,放心粮油连锁店原则上1个乡镇1家、城区按3万人1家布设,做到城乡全覆盖。
  (四)坚持资格认定、挂牌经营的原则。对申请从事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放心粮油连锁店经营的企业或经营户,实行公开评审资格认定,认定后,应当按要求进行建设或改造,建成或改造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实行挂牌经营。
  (五)坚持归口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放心粮油市场体系管理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明确1个科(室)具体负责市场管理的日常工作。放心粮油市场经营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各地每年对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放心粮油连锁店经营资格进行1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湖北放心粮油”挂牌经营资格。
  三、市场体系架构
  (六)湖北放心粮油市场体系架构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是湖北荆楚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楚粮油公司);二是市(州)、县(市、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以下简称配送中心);三是覆盖城乡的放心粮油连锁店(直营店、加盟店)(以下简称连锁店)。其中,荆楚粮油公司是湖北放心粮油市场体系的核心和龙头,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办法,承担全省放心粮油市场的经营管理,履行全省放心粮油的采购配送、质量管理、经营指导、市场调研、商品开发、促销策划、教育培训等责任。
  (七)湖北放心粮油实行全省连锁经营,连锁经营体系由荆楚粮油公司通过市场的办法,按照“1+X”的模式组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按区域布局组建连锁店,构建全省统一的放心粮油经营体系。
  四、建设要求
  (八)配送中心的建设,主要以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商贸企业、粮油储备企业或军粮供应站为主建设。建设主体由所在地粮食局商荆楚粮油公司,共同择优选定,配送中心实行公司化运作,要与荆楚粮油公司采取股份、经济合约等形式签订紧密的连锁经营协议。
  (九)连锁店的建设,主要选择经营粮油多年、效益较好、诚信度高、经营面积适中、经营管理较规范、愿意统一配送的现有粮油经营门店进行改造。连锁店的建设改造由所在地粮食局商配送中心,共同择优选定。配送中心要与所在地连锁店签订连锁加盟协议及承诺书等经济合约。荆楚粮油公司、配送中心可从实际出发,通过建设或改造设立直营店。
  (十)对2012年和2013年已建成的配送中心和连锁店,要按以上要求进行规范。今后新建配送中心和连锁店要按上述要求严格规范建设。
  五、产品准入
  (十一)进入湖北放心粮油市场体系销售的粮油产品,由省粮食行业协会商荆楚粮油公司确定,未确定的粮油产品不得进入放心粮油市场体系销售。
  (十二)连锁店销售的以粮油为原料加工的食品,由荆楚粮油公司联合所在地配送中心,制定经营目录。编入经营目录的产品必须取得能证明产品安全的有关证件(产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以建立可追溯制度,没有编入经营目录的产品不能经营销售。
  六、管理规范
  (十三)湖北放心粮油连锁经营原则上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
  (十四)统一采购配送。全省配送中心经营的粮油产品由荆楚粮油公司实行统一采购和配送。连锁店经营的粮油产品由所在地配送中心实行统一采购和配送。
  (十五)统一店名标识。全省的配送中心和连锁店实行统一的店名、编号和图案标识。
  (十六)统一经营方针。荆楚粮油公司对全省的配送中心和连锁店经营的放心粮油产品采取统一的营销策划、市场开发、宣传和推广策略。
  (十七)统一服务规范。全省的配送中心和连锁店在经营中要采取统一的明码标价、售后服务、大宗商品送货上门、商品凭票就近退换等便利服务措施,做到热情服务,规范经营。
  (十八)统一质量承诺。全省放心粮油营销体系实行统一的经营承诺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不合格商品撤柜召回制度等,保证商品质量,确保消费安全。
  (十九)建立和完善放心粮油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索证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及质量追溯机制等。要制定和实行经营承诺、消费投诉处理、不合格商品退换货、规范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并在店内悬挂,使消费者明白自己的权利和出现质量问题时的处理程序。
  (二十)建立放心粮油信息交易平台。支持荆楚粮油公司建立放心粮油信息平台和发展电子商务,推动放心粮油生产、销售网上衔接,不断扩大网上交易规模,发挥电子商务在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机会、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作用。
  七、奖励补助
  (二十一)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并采取先建成后补助的方式。
  (二十二)无规划、不按标准建设、未正常运营的市场体系项目,不验收、不补助。
  (二十三)补助资金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两次补助的方式,但补助资金不得挪用或截留,必须全额直接补助到项目承建单位。对已建成的市场体系项目,也必须按本意见要求改造、完善,经验收合格后,补助到项目单位。
  八、监督检查
  (二十四)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放心粮油市场体系经营网络和放心粮油商品的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产品,查处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配送中心和连锁店的日常监管,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行为,随时加以纠正。对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予以通报,限期改正,直至取消挂牌经营资格。
  (二十五)荆楚粮油公司、各地配送中心和连锁店要珍惜和维护“湖北放心粮油”的声誉,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二十六)建立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放心粮油流通管理新机制,确保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健康有序发展。